医生应该向他们的患者身份披露标签

应该要求医生披露当他们在标签中规定毒品时,请在本周的一篇新文章中辩称Plos医学。来自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的Michael Wilkes和Margaret Johns认为,与知情同意和共享决策相关的伦理要求,当一种医疗方法的使用没有得到监管机构的批准时,医生有必要将其风险告知患者。

非标签处方是那些不遵守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用于药物的使用的人。虽然非标签的规定是合法的,但占美国目前在美国目前写的所有处方的大约一半的账户,而且声音的科学证据通常不受支持。更糟糕的是,作者说,非标签的处方可以让患者面临风险,并提高医疗费用。

作者认为,公众经常认为处方药的所有常见用途已被FDA批准。但目前的法律并没有阻止医生在任何患者身上向任何患者处方,无论是否被批准。

尽管超适应症处方很常见,有时也是必要的(如在儿科领域,许多药物尚未在儿童身上进行测试),威尔克斯和约翰斯认为,超适应症处方也可能带来潜在的严重风险。他们说,根据定义,没有任何政府机构对该药的非适应症用途的有效性或安全性进行过审查。因此,非适应症处方可能无效或有害,而且可能比现有药物更昂贵。

威尔克斯和约翰斯认为,医生在注册研究学习前从患者获得知情同意书的严格要求是因为当每个此类处方都像迷你研究学习时,他们应该获得同样的同意。当代对医生和患者之间共享决策的当代期望也支持有关偏离标签规定的全部披露,为患者选择开放的选择,以选择已收到有关条件的FDA批准的药物。

威尔克斯说:“从伦理的角度来看,约翰,”需要的是开放的,诚实的讨论,医生告诉病人,药物的使用将标示外,因此不批准这个指示,解释风险,潜在的好处,和备选方案,然后问病人的允许继续。”

最近Plos医学纸 (http://medicine.plosjournals.org/perlserv/?request=get-document&doi=10.1371/journal.pmed.0050210)描述了制药公司秘密推广非适应症用药的技术。Adriane fuh - berman(乔治敦大学医学中心,华盛顿特区)和Douglas Melnick(加州北好莱坞的预防医学医生)讨论了使用“诱饵适应症”和药品代表从事非法药品营销的问题。他们说,医药营销“扭曲了说明书外用药的说法,鼓励那些风险和益处都未知的患者在不受监控的情况下使用潜在危险的药物。”

福格-伯曼和梅尔尼克说:“从事标签外促销的公司应该受到重罚,他们未来的营销行为也应该受到监管机构的严格审查。”

引用:Wilkes M, Johns M(2008)知情同意和共享决策:要求向患者披露超说明书处方。公共科学图书馆医学5(11):e223。doi: 10.1371 / journal.pmed.0050223

资料来源:公共科学图书馆

引文:医生应该向他们的患者(2008,11月11日)披露,从//www.puressens.com/news/2008-11-doctors-disclose-off-label -patient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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