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评价应该考虑如何危害的证据吗?
系统评价,试图评估的风险危害(副作用)与特定的治疗应该考虑广泛的研究设计,包括系统评价和观察性研究。这是一项新的研究发现,由苏高德中心的评论和传播,英国约克大学发表在这周的《公共科学图书馆·医学》杂志上。
有越来越多的关注使用严格的方法来评估的重要性与使用相关的有效性和危害新药和其他的治疗方法,识别的作用在这一过程中系统评价。一个系统综述使用预定义的,明确的方法来发现和评估所有相关证据来回答一个特定问题在医疗保健。然而,有相当大的争论是否系统评价应该使用来自随机对照试验的证据或观察性研究(或两者)为了收集所有相关证据的危害风险。一些组织认为,观察性研究可能产生偏见的估计伤害,而随机试验可能太小生成有用的数据在罕见的不良反应的风险。
在这项研究中,高德和他的同事发现了系统评价,比较具体的风险危害的证据随机对照试验和观察性研究的证据。他们发现平均没有区别这两种方法产生的估计。研究者们得出这样的结论:“而不是限制某些研究分析设计,为系统的评论家更可取的不利影响评估范围广泛的研究,可以帮助建立一个完整的任何潜在的伤害,提高generalisability有效性的审查没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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