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比利时纪念“安乐死”十年
荷兰和比利时在成为首批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十年后,如今每年提供协助自杀的人数达到4000人。
大多数是癌症患者,但在对法律的新解释之后,现在也有一些与阿尔茨海默病。
自2002年4月安乐死在荷兰合法化以来,“法令没有改变,但改变的是医生对它的理解方式,”荷兰发言人英奇·弗里里克森说卫生部。
在荷兰允许致命杀戮杀伤致命的杀戮,适用于完全精神警戒的患者,但由于致命的患者而遭受的痛苦已成为“难以忍受和无休止的”无法治愈的疾病。
该部说,大约三分之一被认为是“严重”的要求是由医生荣誉的。
荷兰皇家医生协会(KNMG)的政策制定者Eric van Wijlick说:“多年来,‘无法忍受的痛苦’的概念变得越来越清晰。”
去年的第一次是“2002年将在2002年难以想象的阿尔茨海默氏病患者向阿尔茨海默氏患者提供了安乐死的患者”,“Pro-Mercy杀戮小组右到Die NL的Walburg de Jong说。
2010年,在荷兰实施安乐死的3136名患者中,绝大多数患有晚期癌症,大约80%的人选择在家中死去。
六支贪婪的医疗团队 - 每个人都有医生和一个护士- 最近被设立,以帮助人们在家里在家里死去,当他们自己的当地医生拒绝给他们致命的注射时。
德容说,自从球队3月份成立以来,他们已经被要求进行干预100次了。
但这在荷兰医学协会中提出了问题。
Wijlick说,安乐死已经成为医生和病人之间对话的中心话题,在病人遭受痛苦的时候,安乐死应该被看作是“最后的手段”。
他补充说:“对于那些想死的人来说,死并不总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比利时在2002年晚些时候在2002年后举行了荷兰语,并在基督教和世俗缔约方长期争论后,法律法律合法化了安乐死。
比尔吉伦在2011年有1,133条慈悲的杀戮,代表了该国的1.0%的死亡委员会,其报告的安乐死评估和控制委员会,增加了这个数字正在增长。
绝大多数 - 61% - 选择死去的比利时人协助自杀是佛兰芒,因为他们对荷兰语的文化接近。
“(安乐死)法律一直是积极的,因为它对患者 - 博士关系产生了巨大变化,”比利时尊严联盟主席的杰奎琳·赫雷姆斯(Jacqueline Herremans)表示,死亡尊严(Adme)的权利联盟主席。
“生活结束的许多禁忌已经被提升,”她说。
“它允许家庭更好地为它做好准备并接受他们所爱的人的死亡。他们可以放在仪式上,就像再见和最后一餐一样。”,“她说。
虽然大多数国家禁止安乐死,但这个问题往往并不明确,因为有些国家允许“被动”安乐死。安乐死,当医学行业不需要争取拯救患者,或者患者可以拒绝医疗保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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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2012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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