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奉行法律反对协助自杀(更新)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上诉法院推翻了下级法院的裁决周四发现加拿大对医助自杀的法律是违宪的。
法院判决去年在一个分裂的决定,法官犯了错误的,当她发现部分刑法禁止协助自杀是违反宪法的违反宪章重病加拿大人的权利。
此案将可能去加拿大最高法院,最后考虑的问题在1993年协助自杀。
联邦政府已从公元前最高法院上诉的决定,而去年裁定可以实施保障措施防止与医生协助死亡相关的风险。
法官桑德斯玛丽纽伯里和玛丽同意在周四公布的决定,尽管法律禁止协助自杀无疑演化在过去的二十年里,它并没有改变足以破坏1993年从加拿大最高法院的决定。
”作为法律现在,似乎没有一个途径减轻普遍良好的法律,有一个非凡的,甚至残忍,影响少数个体,”法官在联合执政。
当加拿大最高法院最后考虑的问题协助自杀,评委们将有利于维护现行法律的案件起诉罗德里格斯。
罗德里格斯也卢伽雷氏症,也被称为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困扰加拿大人,她曾在法院协助自杀的权利。她失去了吸引力,但带着自己的生命一个匿名的帮助医生在1994年,44岁。
法官得出法律必须允许医助自杀和医助死也称为自愿安乐死案件病人诊断出患有严重的疾病或残疾和世卫组织正在经历“无法忍受”的身体或心理痛苦没有任何改进的机会。
早些时候决定说在这样的场景必须亲自请求医生协助病人死亡,必须摆脱胁迫,不能临床抑郁。
罗德里格斯曾认为,法律应该违反合同而被废除,但法院裁定她。
联邦政府认为加拿大1993年最高法院的判决应该最后一个词,注意议会投票几次,主要是最近2010年,维持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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