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克拉荷马州批准禁止第二孕季后堕胎方法
俄克拉荷马州将禁止一个常见的第二个春季堕胎程序,批评者在堪萨斯州审计员在堪萨斯州的一项措施下丢弃了胎儿,这是堪萨斯州的一天成为禁止同一程序的第一个州。
参议院投票37-4票,该法案现在赴共和党德华州。她尚未说她是否会签署它,但她以前签署过其他抗流行措施。
在账单下,医生不能在活胎儿上使用镊子,夹具,剪刀或类似仪器来将其从子宫中取出。这些仪器用于扩张和在妊娠中进行的疏散程序。根据俄克拉荷马州国家健康部门的说法,在2013年在俄克拉荷马州进行的大约5,000次堕胎中,使用该程序进行了约5%的时间。
“这太可怕了,”参议员乔希布莱辛(Josh Brecheen)说。他在参议院通过了该法案,并向同事生动地描述了这种做法。
该法案的批评者,包括计划生育协会,指责其支持者使用煽动性和非医学术语“将政治插入个人医疗决定”。堕胎权利的支持者表示,对于寻求在妊娠中期终止妊娠的妇女来说,这一程序通常是最安全的。
“心脏地区计划生育”的女发言人安吉·雷明顿在一份声明中说:“虽然女性不应该为自己的个人医疗决定提供理由,但美国现实情况是,90%的堕胎发生在怀孕的前12周。”“妊娠中期堕胎并不常见,但在所有情况下,妇女和她的医生都需要所有可用的医疗选择。”
除非有必要,禁止该法案禁止该程序,以挽救妇女的生命或防止对母亲的严重健康风险。
周三,堪萨斯州共和党州长萨姆·布朗巴克(Sam Brownback)签署了一项类似的措施成为法律,该州的堕胎权利组织表示,他们正在考虑提起诉讼。堕胎权的支持者说,这项法律可能会受到诉讼,因为它禁止在胎儿能在子宫外存活之前堕胎。
密苏里州和南卡罗来纳州也在考虑类似的措施。
自2010年以来,俄克拉荷马州至少起诉了堕胎和避孕的各种限制,包括两项诉讼,该诉讼在去年通过GOP控制的立法机关批准的挑战票据。
一个诉讼针对流产诱发药物的限制,而第二次挑战是堕胎提供者在附近医院承认特权的要求。在审议案件时,国家最高法院已由国家最高法院持有两项法律。
俄克拉荷马州议员本周早些时候通过了一项法案账单这将使其成为该国的第四个国家要求妇女在收到有关堕胎的信息后至少72小时等待72小时程序可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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