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决定结束治疗时,终生护理医生考虑患者和家庭需求
澳大利亚首个关于临终护理医生如何使用“无效治疗”一词来决定是否在一个人没有康复希望和死亡即将来临的时候进行进一步治疗的研究发表在《科学》杂志上澳大利亚医学杂志今天。
澳大利亚卫生法研究中心主任本·怀特教授和林迪·威尔莫特教授是这项研究的带头人,他们采访了96人译文在紧急情况下,在布里斯班,重症监护,姑息治疗和其他常规涉及生活结束护理的地区。
对医生进行了采访,以了解他们在医学上认为无效的治疗中不得不作出决定的情况。
怀特教授说:“我们发现,医生的‘无用’观念主要集中在生活质量和病人从进一步治疗中获得好处的希望上。”
“虽然生活的质量和长度是联系的,但许多医生回顾了患者的益处所确定的实例由单独的生活质量决定。
“在考虑效益时,医生也会考虑进一步治疗对患者的生理影响,是否会成为一种负担,以及有更多时间与家人和朋友在一起对患者的社会效益。”
Willmott教授表示,50%以上的医生讨论了治疗徒劳无功的情况尚未理解。
“他们谈到家庭需求,如短期提供治疗,让亲戚聚集在一起,”Willmott教授说。
“他们还提到了公正的徒劳的治疗,通过使他们能够实现社会角色,例如参加婚礼或看到一个新的孙子。
“有些医生询问治疗是否可以被称为”徒劳“,其中患者或家庭合理的治疗的益处被认为是医学上徒劳的。”
Willmott教授表示,虽然无人物是医生熟悉的概念,但对于如何应用这个术语,存在高度的可变性。
“医生必须意识到终身保健决策时无用的主观性。
“尽管他们可能会在与患者及其家属讨论时认为治疗是徒劳的,但更广泛的关于患者利益的想法可能会出现,为在有限的时间内和特定的目的进一步治疗提供理由。”
“因为医生把病人的利益作为决定无效的关键因素,我们得出的结论是,与病人及其家属讨论他们的价值观和目标,是决定是否限制或停止治疗的关键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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