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婴儿的“互补”喂养婴儿饲养纸质提供指导
欧洲儿科胃肠病学、肝病学和营养学会(ESPGHAN)的一份立场文件中提出了关于在婴儿饮食中引入补充食物(母乳以外的固体和液体)的最新循证建议。该声明发表于1月份小儿胃肠病学与营养杂志(JPGN), ESPGHAN和北美儿科胃肠病学、肝病学和营养学会的官方杂志。
今天发布了综合声明,包括关于支持每项建议的证据的深度讨论JPGN网站。该立场文件是由伦敦大学学院GOS儿童健康研究所的玛丽·费特雷尔教授领导的ESPGHAN营养委员会开发的。
补饲期研究指导
立场文件就引入补充食品的时间和内容以及喂养方法和具体饮食做法提出了建议,重点是欧洲健康足月婴儿。主题包括:
介绍时机。“独家或全母乳喂养应促进至少4个月(17周,生命第五个月的开始),并且左右6个月(26周,第七个月的26周)是一个委员会写道,“委员会的理想目标”。在四个月之前,不应开始互补食物,但不应延迟超过六个月。母乳喂养应继续介绍互补食物;整个牛奶不应在12个月之前用作婴儿的主要饮料。
过敏性食物。这反映了最近的研究,即延迟引入并不会潜在地降低食物过敏的风险过敏性食物可以在四个月后的任何时间开始。对于花生过敏的婴儿,患有严重的湿疹和/或卵过敏 - 花生的人应在年龄四个月和十一个月之间引入。委员会强调,在经过适当培训的专家评估后,应在这些高危婴儿中引入花生引入。
麸质。谷蛋白可以在4个月到12个月之间引入因为研究表明,引入谷蛋白的年龄不会影响婴儿患乳糜泻的风险。委员会建议在婴儿期的任何时候都不要摄入大量的谷蛋白。
素食和纯素饮食。建议强调了确保所有婴儿的互补食品充足的铁摄入量的重要性,特别是对于素食饮食的食物。“素食饮食应该只在适当的医疗或饮食监督下使用,”位置纸增加。“父母应该了解未能遵循关于补充饮食的建议的严重后果。”
互补喂养方法。“应该给婴儿提供各种口味和质地的食物,包括苦味的绿色蔬菜,”该委员会写道。补充食品中不应添加糖或盐,同时应避免果汁和含糖饮料。建议父母对婴儿的饥饿和饱(饱)感做出反应,避免用喂食来安慰或奖励他们的孩子。
互补喂养期是快速增长和发展的时期。在此期间,婴儿易受养分缺陷和过度的影响,同时经历饮食的显着变化,具有新鲜食品,口味和饲养经验。黎明博士评论:“根据欧洲的健康术语婴儿提供指导,基于最佳可用证据,我们的目标是帮助卫生专业人士和父母提供充足的营养,促进婴儿的健康饮食习惯,同时考虑到文化实践,母体偏好和可用的食物。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