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小于胎龄出生婴儿对人口健康的影响
在低收入中等收入国家,由于子宫(胎儿生长限制)和/或早产的增长不足,婴儿出生的婴儿出生的婴儿出生,(在37周之前妊娠之前出生)。孕产妇的营养不良,感染,妊娠期间对医疗保健和环境暴露的差别是这两个条件的危险因素。婴儿出生太小或太早的死亡风险高,发育不良,发育延迟和慢性病。
结果在网上发表BMJ.8月17日,布里格姆妇女医院的研究人员和儿童健康流行病学参考小组(CHERG)——一个由40多名研究人员组成的全球合作组织——使用了首个国际、多民族出生体重标准,称为intergrowth -21,来描述亚优生胎的全球负担。也称为“小造林年龄”。研究人员估计,在2012年,有2330万婴儿,也就是近20%的活产婴儿出生时体重不足孕胎在较低中等收入国家.其中有150万婴儿孕龄均为过早,较小,不良成果的风险大幅增加。他们还估计,606,500名新生儿死亡人数或22%可归因于胎龄的少。最高负担在南亚,三个婴儿出生于胎龄的少量少,26%的新生儿死亡是归因于胎龄的小。
“通过减少婴儿的比例小胎龄10%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水平,我们希望在一个多民族人口的最佳孕期营养和健康),我们可以防止每年大约有250000名新生儿死亡,”作者说,安妮CC李,医学博士,英里每小时,BWH的儿科新生儿医学系的儿科医生。“预防胎儿生长受限很复杂,需要更好地了解不同人群中的原因。但是,即使现在,在低资源设置中,也可以提供几种可行的循证干预措施,以改善这些脆弱婴儿的生存和结果,包括持续的皮肤与皮肤接触低出生体重婴儿,母乳喂养支持父母,新生儿治疗和新生儿复苏。“
根据李的说法,实施这些经过验证的干预措施是减少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新生儿死亡率的关键优先事项。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