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一种疾病才会被视为全球性威胁?这就是答案
每当世界上爆发一种疾病——比如猴痘——世界卫生组织(WHO)就会考虑给予它何种程度的重视,包括它是否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全球为控制流行病所作的努力早在14世纪在欧洲爆发的黑死病.从那时起,规则不断发展和完善,以跟上新疾病的出现,以及这个联系日益紧密的世界日益复杂的情况。
有许多疾病会影响很多人。但并不是所有的疾病都被考虑在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流行病的严重程度是几个因素的作用。
这些包括传染程度和迅速传播的可能性、感染的严重程度、病死率(死亡的感染者人数)、疫苗或治疗的可获得性(如果没有疫苗或治疗,情况会更严重)、对旅行和贸易的影响以及社会经济背景。
触发什么
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会引发一系列问题。
首先,它标志着为应对疫情提供国际资源的承诺。
二是它使《公约》的其他规定成为可能《国际卫生条例》.这些起源于《国际卫生条例》20世纪中期用于控制霍乱流行。此时,人们日益认识到传染病的跨界社会和经济影响,以及对贸易受到不当干预的关切。
1969年的规定是重命名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卫生条例》。然后在1973年和1981年进行了修改。但即便如此,他们也只提供了3种疾病的框架——霍乱、黄热病和鼠疫。它们背后的原则是“最大限度地防止疾病的国际传播,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世界交通的干扰”。
1995年开始正式修订,扩大了条例的范围,提出了六类可报告的症状:
- 急性出血热综合征,
- 急性呼吸综合征,
- 急性腹泻综合征,
- 急性黄疸综合征,
- 急性神经综合征,以及
- 其他应报告的综合征。
此外,还提出了五个因素,以确定一组综合征是否紧迫并具有国际重要性。这些病例在社区传播迅速,病死率高得出乎意料,是新发现的并发症状高政治和媒体知名度,以及贸易或旅行限制。
条例的最后一次修订是在2005年2003年SARS流行.
与前一版本相比有五项实质性变化:
- 法规范围的急剧扩大,
- 各国有义务发展最低限度的核心监测和应对能力,
- 授权世卫组织获取和使用非政府监测信息来源,
- 授权世卫组织宣布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就缔约国如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出建议;而且
- 将人权概念纳入条例的实施。
条例规定了如何处理紧急情况。这包括建立由世卫组织总干事任命的所有相关专门知识领域的专家名册。然后从这个名册中选出一个紧急委员会征求意见。该委员会必须就与控制流行病有关的一系列问题作出决定。这包括某一事件是否构成全球紧急情况以及应在何时结束。
不仅仅是健康问题
但这些规定只能到此为止。由于缺乏资源,许多国家无法遵守这些规定。
全球紧急情况的许多问题不是具体的卫生问题,而是与公民社会、社区参与、法律和秩序以及边境管制。2014年的埃博拉疫情例如,一个健康促进小组在几内亚被屠杀因为当地人害怕外人来到他们的村庄。在2019冠状病毒病期间,一些国家发生了内乱。所有这些问题都是世卫组织在决定是否宣布为公共疾病时考虑的因素健康国际关注的紧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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